傳福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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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福音是指傳播基督信仰的行為,亦稱傳道、講道、傳教、宣教、佈道(新教使用較多)、福傳(天主教多用此詞),其字源來自耶穌在世時的通用語——通用希臘語的「.mw-parser-output .Polytonic{font-family:"SBL BibLit","SBL Greek","EB Garamond 12","Foulis Greek",Cardo,"Gentium Plus",Gentium,"Theano Didot","GFS Porson","New Athena Unicode",Garamond,"Palatino Linotype","Arial Unicode MS",Arial,"Lucida Grande",Tahoma,"Times New Roman","DejaVu Sans",FreeSerif,sans-serif,serif}εὐαγγέλιον」,意為「好消息」,後引申為傳播基督的福音。
目录
1 簡介
2 方法
3 法律問題
4 參考文獻
5 参见
簡介
傳福音是基督徒的重要使命。新約聖經裡數個章節提到基督徒傳福音的重要性:“你们往普天下去,传福音给万民听”[1],以及“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,因为我是不得已的;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”[2]。但由于聽者的思想觀念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乃至意識形態有所差别,聽者所處的地點、時間不便,基督徒本身可能來自不同的教派因而所傳教義不盡相同的緣故,基督徒在傳福音的時候會經常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或者冷漠對待。有些基督徒在一生中也沒有試過傳福音,但有部分基督徒以傳福音做為畢生的志業。
傳福音的內容大體上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及聖經經文,主要是強調救恩的內容,通常也会涉及关于原罪和大审判等有關基督教神学内容 有時也可能會有更貼近聽者生活的內容。不同的基督教團體所傳講的教義內容並不完全相同,有時甚至會有較大的差別。
方法
基督徒有很多傳福音的方法,當中以三福,四律,五色佈道法較為普遍及流行。一些教会也会印制一些小册子,发给慕道友或是路人。
傳福音的方式,是隨者時代與社會的轉變而有所不同的,進入工業化時代前,基督徒大多以到處演講、發送出版物、創作音樂等方式來傳播福音。現代傳福音的方式則相當多樣化,除了傳統方式之外,流行音樂、傳媒、營隊也常被基督徒運用,以和一般大眾的生活貼近,使福音更能被瞭解。
法律問題
在某些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家,傳播基督教是違法行為。雖然以色列容許基督教,但禁止向18岁以下的犹太人传教[3]。另外一些非傳統教派,例如耶和華見證人、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(摩門教)等,因為傳統教派施壓等緣故,在少部分傳播基督教合法的國家里也遭到不同程度的限制,但在大多數宗教自由的國家里都不會受到限制。在少部分受限制的國家里也通常都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加以解決。
在北韓、中华人民共和國等以共产党为法定执政党的社会主义国家,虽然宪法写明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,但禁止或限制在非宗教场所传教。
參考文獻
^ 《馬可福音》第16章第15节参
^ 《哥林多前書》第9章第16节参
^ 美新教牧師夫婦被下令離開以色列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,存档日期2012-01-17.
参见
- 启发课程
- 大使命
- 萬民福音部
- 金鮮一
- 2007年塔利班挾持韓國人質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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