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務處處長
警務處處長(英文:Commissioner of Police,縮寫:CP) 俗稱「一哥」,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最高級憲委級職級,現任處長為盧偉聰;位於警務處副處長之上,為香港警務處最高級人員,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問責。於香港主權移交後,警務處處長為香港政府主要官員,須由行政長官提名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,在《香港政府憲報》中公佈。
目录
1 徽章衣飾
2 歷史
3 歷任首長
4 俗稱由來
4.1 一號車牌
5 参考文献
6 外部連結
7 參見
徽章衣飾
警務處處長的襯衣為白色,肩章以英国陆军上将军衔标志为蓝本,為一枚雙杖嘉禾花、一枚市花及嘉禾及一枚軍星,領章為葉片紋,警帽有雙條銀色葉片邊飾,權杖一枝。
歷史
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,英國警銜則參考自英國軍銜,一般分為將軍、校尉、士官以及兵的職級。警務處處長為上將職級。
歷任首長
因為早年香港政府負責翻譯的人選每次皆不同,警察首長之中文官方譯名亦時有不同。政府檔案中曾經出現的中文譯名包括總緝捕官、總差役和香港差頭等等;時至1909年,官方名稱首次定為香港巡警道,至1917年改稱為警察司,至1930年再改輪為警察總監,於1933年一度改為公安局長。直至1935年,正式定為警務處處長,並且一直沿用至今。[1]
- 總裁判司(Chief Magistrate)(兼任差頭、總差役、總緝捕官 Chief of Police)
威廉·堅(William Caine,1841年4月30日─1844年)
希利(Captain Haly,署任,1844年2月)堅偉先後委任了希利和布思署任治安首長職位,惟二人的表現均欠理想。
布思(Captain Bruce,署任,1844年3月)
- 警察隊長(Captain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)
查理士·梅理(Charles May,1844年─1862年)
昆賢(William Quinn)(1862年─1867年)曾經在印度孟買擔任警務。
田尼(Walter Meredith Deane,1867年─1892年)
哥頓(Alexander Herman Adam Gordon,1892年─1893年)
梅含理(Francis Henry May,1893年─1901年)
畢利(Francis Joseph Badeley)(1901年─1908年)為以官學生身份加入殖民地政府
- 香港巡警道
畢利(Francis Joseph Badeley)(1909年─1913年)
馬斯德(Charles McIlvaine Messer)(1913年─1916年)為以官學生身份加入殖民地政府
- 警察司
馬斯德(Charles McIlvaine Messer)(1917年─1918年)
胡樂甫(Edward Dudley Corscaden Wolfe)(1918年─1929年)為以官學生身份加入殖民地政府
- 警察總監(Inspector General)
胡樂甫(Edward Dudley Corscaden Wolfe)(1930年─1932年)
- 公安局長
胡樂甫(Edward Dudley Corscaden Wolfe)(1933年—1934年)
經亨利(Thomas Henry King)(1934年,為首位職業警官出任警察首長)
- 警務處處長(Commissioner of Police)
經亨利(Thomas Henry King)(1935年─1940年)
俞允時(John Pennefather-Evans,1940年4月─1941年12月25日)
- 香港憲兵隊隊長(Captain of the Hong Kong Kempeitai)
野間憲之助(1941年12月25日─1945年1月18日)
- 警務處處長
辛士誠(Charles Henry Sansom)(1945年─1946年)
麥景陶(Duncan William MacIntosh,1946年─1954年)
麥士維(Arthur Crawford Maxwell,1953年─1959年)
伊輔(Henry Wylde Edwards Heath,1959年─1966年)
戴磊華(前譯邰華;Edward Tyrer,1966年-1967年)
伊達善(Edward Caston Eates,1967年─1969年)
薛畿輔(Charles Payne Sutcliffe,1969年─1974年)
施禮榮(Brian Francis Patrick Slevin,1974年─1979年)
韓義理(Robert Thomas Mitchell Henry,1979年─1985年)
顏理國(Raymond Harry Anning,1985年4月15日─1989年12月1日)
李君夏(1989年12月2日─1994年12月,首位華人處長)
許淇安(1994年12月─2001年1月1日)
曾蔭培(2001年1月2日─2003年12月9日)
李明逵(2003年12月10日─2007年1月15日)
鄧竟成(2007年1月16日─2011年1月10日)
曾偉雄(2011年1月11日─2015年5月3日)
盧偉聰(2015年5月4日─)
俗稱由來
於世界大戰前,香港人口比較少,屬於殖民地管治模式,英國派駐香港的行政長官為總督,負責行使英國所制定的政策以及發出行政命令。當時的香港政府的結構非常精簡。對下擁有最大權力的第2號人物,即為治安首長(即當時的警務處處長),管理範圍包括領導警察、出入境事務、海關、消防和監獄管理及囚犯更生等等,並且執行所有一切與香港治安相關的行政及命令。
一號車牌
首批香港官員的車輛車牌號碼可以參考到各人的重要性排列位置。在香港,於1907年共有6輛汽車登記。當時,香港車輛註冊號牌由警察司(即現今的警務處處長)負責登記。
- 皇冠徽章──香港總督;首位在香港使用汽車的總督為梅含理,於1912年起以汽車代步。被委任為香港總督前,梅含理於1893至1901年間出任警察司,兼任消防隊監督(即現今的消防處處長)。
- 1號車牌──治安首長(架構改革後,正名為警務處處長,及後再設回保安司(即現今的保安局局長),以管理所有香港紀律部隊,惟1號車牌續由警務處處長擁有。)
- 2號車牌──財政司(即現今的財政司司長),財政司改用FS車牌後,2號車牌被王明維於1993年2月27日以950萬港元投得。
- 3號車牌──周錫年爵士,華人代表,於1983年9月地產商人鄭公時以103萬港元投得,他認為“3”有“三三不盡”之意。
- 4號車牌──醫務衛生署署長(即現今的衛生署署長),後來被趙世曾于1978年以147,000港元投得。
- 5號車牌──由一位梁姓女士代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商人於1993年以250萬港元投得,後來為劉鑾雄所有。
- 6號車牌──為邵逸夫(六叔)擁有,于1978年以330,000港元投得。
- 7號車牌──原為香港輔助警察隊總監曹峻安擁有,他去世後,運輸署將車牌號碼收回拍賣,香植球於1989年1月以480萬港元投得。
- 8號車牌──羅定邦於1988年2月以500萬港元投得。
- 9號車牌──原為鄧肇堅擁有,後來被杨受成於1994年3月19日以1,300万港元投得,該价格是當時历来香港最高的投標纪录,亦一度為全球最昂贵。
- 10號車牌──工務司(即現今的發展局局長),後來為容永道擁有。[2]
除1號車牌外,各司署的無字頭車牌均已經售予私人擁有,就應否出售1號車牌的問題,曾經一度引起公眾議論,時任警務處處長李君夏表示,出售1號車牌有違警隊傳統,並且打擊警隊士氣,他強烈抗拒出售之。後期的警務處處長李明逵亦表示,1號車牌不是給警務處處長,是香港市民認為維持治安的警隊最為重要,是給警隊的。他認為如果警隊表現不好,有20個1號車牌亦沒有用處。故此他贊成保留,認為可以作為對警察的一種鞭策。[3]
参考文献
^ 警隊的名稱與職級 《警聲》第779期
^ http://xing.glyx.cn/machine/2568.shtml
^ 一哥的1號車牌 《仁聞報》電子版 2007年6月
外部連結
- 警隊首長(1841-1945)
- 二次大戰後的警隊首長
參見
- 香港警察歷史
- 香港警察傳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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