町村制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町村制

日本國政府國章(準)
日本法律
編號
明治44年4月7日法律第69号
效力
廢止
種類
行政法
內容
地方自治
相關
市制、府縣制
鏈接
國立國會圖書館近代秋田縣立圖書館

町村制(日语:町村制ちょうそんせい、明治44年4月7日法律第69号)是大日本帝國憲法下地方自治中市制的一項基本法律,已廢止。




目录






  • 1 沿革


  • 2 構成


    • 2.1 第一章 總則


    • 2.2 第二章 町村會


    • 2.3 第三章 町村行政


    • 2.4 第四章 町村有財產/管理


    • 2.5 第五章 町村内部/行政


    • 2.6 第六章 町村組合


    • 2.7 第七章 町村行政/監督


    • 2.8 第八章 附則




  • 3 參見


  • 4 参考文献





沿革


1888年(明治21年)4月17日,為代替郡區町村編制法而頒發,是明治21年4月17日法律第1号的後半部份(前半部份是市制)。翌年(明治22年)4月之後在各地陸續實施。


町村制參考了普魯士的地方自治制度,給予每年繳納地租或直接國税2日元以上納税者參政權,制度有利於資本家。内務大臣和府縣知事的監督權很強、自治權弱小。


1911年(明治44年)全面更改、1921年(大正10年)、1925年(大正14年)、1929年(昭和4年)強化自治權和公民權,不過基本性質為改變。二戰下的1943年(昭和17年)再度減小自治權。戰後的1946年(昭和21年)擴大自治權,翌年(昭和22年)5月3日日本國憲法新地方自治法實施,町村制廢除。



構成



第一章 總則



  • 第一款 町村其區域

  • 第二款 町村住民及其權利義務

  • 第三款 町村條例



第二章 町村會



  • 第一款 組織及選舉

  • 第二款 職務權限及處務規定



第三章 町村行政



  • 第一款 町村吏員/組織選任

  • 第二款 町村吏員/職務權限



第四章 町村有財產/管理



  • 第一款 町村有財產及町村税

  • 第二款 町村/歲入出予算及決算



第五章 町村内部/行政



第六章 町村組合



第七章 町村行政/監督



第八章 附則



參見



维基文库标志


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:
市制及町村制




  • 市制

  • 郡制

  • 樺太町村制

  • 地方自治

  • 市町村

  • 町村組合



参考文献



  • 《新版日本史辞典》(角川書店)

  • 《山川日本史小事典》(山川出版社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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